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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法官现场调解 将邻里纠纷化解在居民院落

时间:2019-11-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古语云,“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邻里关系却因种种小矛盾变得紧张。

  近日,敖汉旗人民法院贝子府人民法庭在争议现场成功调解了一起因邻里关系处理不当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不仅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更为辖区居民们树立了一个和睦相处、守望相助的典范。

  案情简介

  原告刘某1与被告刘某2系亲叔伯兄弟,双方因院墙边界、树木归属等问题产生纠纷,刘某2未能冷静解决问题,造成了刘某1的部分财产损失,双方矛盾越发尖锐,故刘某1将刘某2诉至敖汉法院,要求刘某1立即停止侵害,恢复院墙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贝子府法庭受理该案后,为从源头上彻底化解纠纷,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材料,及时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前往争议现场进行调解。

  调解经过

  在争议现场,承办法官使用卷尺仔细测量了双方争议的边界,并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在确定争议焦点后,承办法官决定采取情理和法理相融合的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一方面,承办法官从情理角度向双方讲明邻里关系和谐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双方以冷静的态度和合法的方式去解决矛盾;另一方面,承办法官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对边界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刘某2同意当场赔偿刘某1财产损失500元,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该起邻里纠纷妥善化解。

  下一步,敖汉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紧密贴近群众需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198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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