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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主播被诉赔偿100万违约金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99元体验光子嫩肤、199元人气水光针、588元全脸超皮秒……

  名医坐镇、真人体验、效果直击!”

  这些令人心动的广告,你是否也曾在种草贴、直播间看到过?

  

  随着消费观念改变以及“颜值经济”的兴起,医美行业快速发展。2022年我国医美市场规模达到4934亿元,预计到2025年将超过8000亿元。

  同时,医美行业通过直播平台“野蛮生长”,不少主播的直播话术充斥着各种容貌焦虑、虚假宣传等内容。

  这些所谓的“低价”“破价”医美项目可信吗?直播间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消费者又该如何辨别关于医美那些事儿?

  近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某医美主播与某经纪公司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花花(化名)是一位美容领域博主。2022年,花花和某经纪公司达成《医美达人合作协议》,就合作形式、合作内容、双方权利义务、分成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合同签订后,花花把某视频平台的账号作为双方共同合作的自媒体账号进行运营,以吸引消费者并引流至该公司合作的医院进行医美手术。

  为提升花花的粉丝量,该公司投入金钱充值平台币,购买网络水军以抬高直播间人气。在花花直播过程中,该公司多次要求花花“把脸画的夸张一点,画一些疤痕,吸引消费者”“弄得越奇怪,就越能留住人”,还称该行为系合理的形象设计。

  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花花通过直播间引流了多名客户到某医疗美容医院进行消费,为该公司带来不少收益。

  

  该经纪公司与花花进行了结算,并向其支付部分合作收益。经双方确认,2022年12月双方合作收益本应为6000余元,但该公司以花花在直播期间存在消极直播、没有每天进行直播为由扣减2000元,仅支付花花4000余元,随后花花停止直播并要求解除合作。

  2023年1月,因不愿解除合同,该公司向花花的微信发送“支付巨额违约金,如不支付则全平台封杀”等威胁性消息。

  2023年6月,该公司一纸诉状将花花告上法院,称合作期间,花花出现擅自停播行为,其违约行为导致了公司的重大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要求花花赔偿违约金100万元,并将花花名下的主播账号收归经纪公司所有。

  花花辩称,该公司先未按照约定分成,扣减自己应得的利益2000元,且公司多次要求她采取“贴假下巴”“针管贴鼻子”“画疤痕”等方式直播,以获取流量热度、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自己有权拒绝履行,要求解除合同。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公司通过充值、购买网络水军为花花涨粉,制造虚假粉丝量,并要求花花使用画刀疤脸方式吸引人气进行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消费,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污染了网络生态,扰乱了市场秩序,该推广行为与合作协议中该公司应当履行的商业推广及合理形象设计义务不符,违反了合同应当履行的义务,该公司在花花停止直播后,要求其继续履行,花花有权拒绝该公司不合法的要求。

  其次,双方合作协议约定了分成方式,并没有就花花应当履行的主播时长、视频更新时间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协议也并没约定该公司可以扣减主播收益的情形,该公司违反其应当向花花支付收益的义务,随意扣减收益的行为超出合同约定的内容,因此,该经纪公司违约在先,花花有权解除双方的合同。

  法院依法驳回了该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2023年5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药监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力度,对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医疗美容既具有医疗服务的特性,也兼具消费属性。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医美服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如果带货主播在推介商品或服务时有欺诈行为,被欺骗的消费者还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


原文链接:http://hubeigy.hb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264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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