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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将禁捕十年

时间:2019-11-13 来源: 作者: 浏览量:

  近日武汉市发布通告,为服务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切实做好长江“禁渔”这项“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长期性工作,武汉市决定将禁捕时间定为十年,禁捕范围为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武汉段禁捕范围为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武汉市公安局党委提前谋划举措,确保相关工作落实落细。

  同时,武汉警方已向全市公安机关作出部署,要求着眼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重拳出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侦办现发典型案件。与此同时,警方还将加强与渔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建立巡逻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紧盯线索发现、源头治理、行业消费等重点环节,抓好全链条管控。

  此外,武汉市规定,在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坚决整治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等违规捕捞业司;依法查办违法制造、销售电捕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的行为;依法查处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行为。对电鱼、毒鱼、炸鱼等构成犯罪的非法捕捞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严格禁止休闲垂钓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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