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听证会讯 >正文

我省发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工作导则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生态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节能环保、舒适宜居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也称“被动房”,是引领绿色建筑发展的标杆,彰显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河北省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发展作为推进节能减排、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点产业加以推动。

  为完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体系,规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使用后评估工作,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并发布《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促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高质量发展。

  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是指项目使用1年后,通过标准规定的检测和监测技术手段,采集运行数据,通过标准化折算,与设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判断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运行使用效果与设计目标的相符性,并给出完善建议的行为。

  导则包含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评估结论等内容,分为总则、技术依据和评估条件、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和计算方法、评估结论、评估程序六章。

  导则明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内容应包含室内环境参数、能耗参数、外围护结构性能参数、新风设备性能参数;室内环境和能耗参数均包含设计参数和运行数据等。设计参数应采纳施工图设计中的数据,运行数据应采纳依据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实际检测数据。

  当室内噪声和能耗实测值与设计值(设计修正值)的正偏差,不大于设计值(设计修正值)的10%时,可评估为实际与设计相符,否则评估为实际与设计不符。当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根据实测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新风热回收效率、新风机组安装后的噪声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综合分析产生差别的原因,并给出改善建议。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负责人表示,希望从事评估咨询服务的广大技术人员,以该导则为依据,正确领会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的方法和意义,为河北省超低能耗建筑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