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省直监狱戒毒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人选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
现将2021年省直监狱戒毒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人选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人选名单
2021年省直监狱戒毒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人选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递补人选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
资格复审报到时间:
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上午8:00。
体能测评时间:
2021年6月23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1:00
三、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风雨操场(合肥市清溪路78号)。
体能测评地点: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西区运动场(合肥市清溪路78号)。
四、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进行。
五、递补人选见通知后,请相互转告,并主动与我们联系进行确认。
职位代码300050—300170递补人选,通过网上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短信(注明职位代码与姓名)至0551-65982600进行确认,已短信确认的考生不要再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551—65982600(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职位代码300171—300181递补人选,通过网上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发短信(注明职位代码与姓名)至0551-65982957进行确认,已短信确认的考生不要再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0551—65982957(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报考者须知
1.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者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1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需要详细说明所获得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系、专业及毕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至2021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5)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
(6)其他按规定可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的人员。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现役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服务基层项目”职位(其中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限报本县此类职位,且须在本地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
退役士兵可以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职位。
退役士兵:由我省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可以报考本县“服务基层项目”职位:九成分局(望江县、宿松县)、阜阳监狱(颍东区)。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由我省征集入伍,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服役期满、表现良好;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2021年及以前取得原就读院校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按规定缴纳55元测评费用,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3.参加体能测评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能测评通知书及缴费单据。
4.测评当日,报考者应着适宜体能测评的衣服和鞋子。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6.报考者要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档案登记表》,于资格复审当天交考录机关资格审查组。报考者必须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除测评、就餐、核验身份外,须佩戴口罩。如候考中出现“安康码”非绿码或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报考者,经检查排除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的,优先安排测评。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2021年度省直监狱戒毒检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递补人选名单.pdf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6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tzgg/557314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