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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监狱管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

  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第4号公告)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管理教育辅警1岗位60分、管理教育辅警2岗位63分、管理教育辅警3岗位为57分、管理教育辅警4岗位60分。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予以公布,并将下一步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及要求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30人(含)以上1:2.5,招聘29人(含)以下10人(含)以上1:3,招聘9人以下1:4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或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

  各报考职位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应当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位递补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不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该环节的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19日-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海口天艺国际大酒店一楼会议厅(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1号)

      (四)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打印签字的《报名表》、准考证;

      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历次毕业证、学位证,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人员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提供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

      4.居民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5.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证件照片;

      6.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7.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应聘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原件当场核实后退回应聘人员,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体能测评和面试资格。应聘人员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资格。

  2.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中报考人员需亲笔签名并加摁右手大拇指红色指印)。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符合资格复审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请务必密切关注国家、海南省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公告信息,并做好相关准备。进入资格复审地点前,自行扫描“海南省健康一码通二维码”进行健康打卡。进入资格复审地点时须佩戴口罩,并出示个人健康码、行程码,经过测温合格后方可进入复审场地。健康码不为绿色或经多次测量体温仍超过37.3℃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场地进行资格复审,采用将原件扫描版发送指定邮箱(jyjzzb5069@163.com)方式进行审核,原件材料于体能测评前再进行审核。

  二、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分男子组和女子组,各测评3个项目,男子组测10米x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测10米x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纵跳摸高次数不超过3次,10米x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只能测评一次。其中一项不达标者予以淘汰。

  体能测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7月22日(周四),具体安排以实际公告为准。

  三、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10人(含)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9人(含)以下的,比例为1:3。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7月24日(周六),具体安排以实际公告为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在相关职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选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位递补该职位报考人员参加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海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相关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位递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海南省监狱管理局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咨询电话:0898-65785069。

   

  附件:1.(附件1)海南省监狱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xlsx

          2.(附件2)海南省监狱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名单.xlsx

   

                                           海南省司法厅

                                                           2021年7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xxgk/0400/202107/t20210718_3015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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