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注销黄笑洁等15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的决定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314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注销黄笑洁等15人
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的决定
黄笑洁等15名申请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经审核,认为你们提出的申请符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收回、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上缴本机关。
附件: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律师工作证)人员名单(15人)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7月20日
注销律师执业证书人员名单(15人)
姓 名 执业证号码 执业机构
黄笑洁 14301202011254327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
罗伟澜 14301201910477482 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
贺 喜 14301201910159580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
孙贺威 14301201410762084湖南汗青律师事务所
夏文利 14301201011585251湖南光阳律师事务所
刘 伟 14301201710012739湖南龙冠律师事务所
李德照 14301200310817650湖南益云律师事务所
艾 娇 14301201911146246湖南普特律师事务所
樊坚平 14301198980173351 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
王玺英 14302199011477094 湖南诚一律师事务所
龙 锋 14301201211685501 湖南通达恒信律师事务所
许有松 14301201910183763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贺娅婵14302201911080456湖南弘一(株洲)律师事务所
雷华容14301201911159456上海段和段(长沙)律师事务所
高婷婷14301201911159462上海段和段(长沙)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7月20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tzgg/202107/t20210722_19975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