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反腐倡廉 >正文

有奖征集!“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等你来定!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1年是“八五”普法起步之年,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打造具有重庆本土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和产品,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普法办决定面向全国开展“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活动。

  一

  征集内容

  (一)“重庆普法”形象标识(LOGO);

  (二)“重庆普法”吉祥物。

  二

  征集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广泛征集,凡崇尚法治、关心支持和热心参与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爱好设计、创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

  三

  征集流程

  (一)第一阶段,公开征集(2021年7月26日—10月20日):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作品;

  (二)第二阶段,评委初审(2021年10月21日—10月31日):作品征集结束后,邀请相关重庆市级部门、高校、媒体等组成评委组,评选出入围作品;

  (三)第三阶段,网络投票(2021年11月1日—11月7日):在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12348重庆法网开辟专栏,将入围作品进行展示并开展网络投票,社会公众可通过手机端按投票规则为喜欢的作品进行投票、点赞、留言;

  (四)第四阶段,专家论证(2021年11月8日—11月25日):邀请法学、艺术、传媒领域的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终审评定,结合网络投票结果,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作品;

  (五)第五阶段,公示发布(2021年11月26日—12月4日):在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12348重庆法网上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并于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发布和作品颁奖。

  四

  设计要求

  (一)标识设计

  1.“重庆普法”形象标识设计要求紧扣主题,地域文化特点鲜明,法治内涵精准,具有正向明确的象征意义,设计创意独特,图形简洁易识、艺术性高、时代感强、易懂易记、便于推广。

  2.提交设计方案1幅,包括标准形象标识,及2-3种应用推广设计方案。作品格式为jpg,A3纸张尺寸,分辨率300dpi。(最好能同时提供ai或cdr格式矢量图电子文档)

  3.认真填写《“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评选报名表》。形象标识设计应有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设计理念、创意思路、图形元素含义等。

  4.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能在提交作品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二)吉祥物设计

  1.吉祥物要具有重庆地域文化特色,创意独特巧妙,形象健康生动,兼具普法工作内涵意义与艺术审美性,具备较高的辨识度、信任度与亲和力,可以得到不同文化背景、性别、年龄段人群的普遍接受,有效提升普法工作的认知度和好感度。

  2.吉祥物应具备丰富的动作拓展性,适合周边延展制作(如玩偶)、新媒体宣传和传统媒体宣传的各种用途,便于应用延展和传播推广。

  3.提交设计方案1幅,包括吉祥物标准形象及1-2种不同动作的应用推广设计方案。作品格式为jpg,A3纸张尺寸,分辨率300dpi。(最好能同时提供ai或cdr格式矢量图电子文档)

  4.认真填写《“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评选报名表》。吉祥物设计应提供不超过300字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吉祥物形象的设计理念、创意思路和吉祥物名称的含义。

  5.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不能在提交作品中出现,所有此类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

  五

  奖项设置

  (一)重庆普法形象标识(LOGO):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5名。

  (二)重庆普法吉祥物:一等奖1名,奖金20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5名。

     所有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六

  投稿须知

  (一)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含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若有侵权等任何违法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征作品一经入选,即视为应征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及其他一切在全球范围内可获得、享有的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及一切相关衍生权利全部归主办方(即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所有。主办方有权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

  (三)如内容相同或相似,以收到时间为准,取先投稿者作品。

  (四)所有应征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留底稿。

  (五)来稿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并附创意设计文字说明,清楚表述作品构思、理念及象征意义。

  (六)凡参加此次征集活动的设计者被视为同意以上所有声明。

  (七)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所有。

  七

  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请于活动截止日前,将电子版设计文稿发至市普法办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作品名称、类别及设计者姓名(单位名称)。

  投稿人需完整填写《“重庆普法”形象标识、吉祥物征集评选报名表》,经签字盖章后,将清晰照电子文档随作品发至市普法办邮箱或传真至市普法办。一个投稿人提交多个作品的,每件作品均应填写报名表。

  请进入“12348重庆法网”下载报名表吧~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bmdt/202107/t20210730_9527959.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