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律师担任新增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
近日,陕西省司法厅召开律师担任新增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律师担任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律师为新增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对律师担任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是陕西司法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创新性举措。要坚持服务代表、委员履行职责原则。着眼于代表、委员履行职责的需要,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坚持免费服务原则。代表、委员因履行职务需要律师提供咨询、代书等法律服务时,顾问律师应尽职尽责地免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坚持以所在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的团队服务原则。顾问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实行律所主任负责制,坚持一人对接、团队服务,为代表委员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会议要求,担任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的律师要积极为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法律咨询,讲解法律规定,解答代表、委员提出的法律问题;为代表所提出的立法建议和意见,或者委员所提出的提案、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提出法律意见或修改建议,使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就代表、委员在视察、参加调研等其他履职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向代表、委员介绍司法行政工作,通过代表委员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会议强调,顾问律师要以虚心向代表委员学习的心态,积极热情的工作方法和严谨的工作作风,及时与所服务的代表委员进行工作联系,至少每个月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一次工作联系,两个月主动上门拜访一次,以确保为代表委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cfxz/lsgz/471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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