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司法厅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 名称 | 事项 用途 | 设定依据 | 索证 部门 | 出具 部门 | 备注 | |||
法律 | 法规 | 国务院决定 |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 ||||||
1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律师执业许可、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七条 |
|
|
| 省司法厅 |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
2 | 单位出具的同意继续从事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 律师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兼职律师)、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 |
|
|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 省司法厅 | 申请人所在单位 |
|
3 | 申请人工作经历、执业经历证明 |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证颁发 |
|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第三十六条 | 《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第五条 | 省司法厅 | 原工作单位或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 |
|
4 | 拟登记司法鉴定人或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登记)需开具的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 证明未受刑事处罚,符合司法鉴定人或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人登记申请条件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 |
|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于2005年9月30日公布实施)第十三条 | 省司法厅 |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
|
5 | 拟登记司法鉴定人或申请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登记(变更登记)需开具的未受开除公职处分证明 | 证明未受开除公职处分,符合司法鉴定人或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法人登记申请条件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四条 |
|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于2005年9月30日公布实施)第十三条 | 省司法厅 |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 |
|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1/08/17/0301096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