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怀化市唐帮胜)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382号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唐帮胜:
你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怀化市司法局初审向本机关提出的关于在怀化市四方司法鉴定所执业登记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部《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在怀化市四方司法鉴定所执业,执业证号为:431306013018,执业类别为法医毒物鉴定(限0502)。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本决定书和单位信函到本机关领取《司法鉴定人执业证》。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8月18日
抄送:怀化市司法局,怀化市四方司法鉴定所。 |
湖南省司法厅 2021年8月18日印发 |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tzgg/202108/t20210818_20373928.html
热门资讯
最新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