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进会举行

时间:2019-11-13 来源:青海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浏览量:

  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进会举行

  张军提出要求 孙谦就推进试点作部署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9月23日,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工作推进会在河北秦皇岛举行。会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专门提出工作要求。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军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使命。要始终心怀“国之大者”,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痛点难点堵点,统筹好知识产权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着力办理一批具有引领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领域改革和体制机制建设,积极融入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以有力务实举措,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质效,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细。

  孙谦指出,新发展阶段对强化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各试点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做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使命感、紧迫感,不折不扣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

  孙谦要求,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在创新综合履职模式上先行先试,突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特点,重塑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格局。要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立足办案促改革、谋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谋划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机制;强化创新意识,善于用改革办法破解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加强新闻宣传,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各试点单位必须在加强组织领导上狠下功夫,推动试点工作走深走实,要规范机构设置,精心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互学互鉴,切实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质效,保障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gczs/202109/t20210927_721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