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用法治护航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法治,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也是守护城市文明的“利剑”。
树起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法治标尺”
《济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指出,济南要开展“法治保障”等六大赋能行动。“法治保障”,立法先行。济南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积极推动城市文明治理相关立法工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立起“法治标尺”。
针对影响城市文明的突出问题,济南市积极推动构建城市文明制度体系,推动在法治轨道上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这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的生动实践。
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过程中,济南市高度重视推进城市文明建设精细化立法,努力构建符合济南实际、具有济南特色的城市文明制度体系。近年来,先后推动制定《济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制定《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济南市河道管理保护条例》《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保护城市生态文明;推动制定《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依法规范文明养犬。在此基础上,今年还将积极推动《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济南市物业管理条例》《济南市绿化条例》《济南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济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出台实施,以高质量立法促进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为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是强省会战略的重要抓手,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济南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将积极推动城市文明领域立法工作,让立法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保驾护航。
展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法治温度”
执法文明,是文明城市的“硬核”要求。济南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坚持用好“一个统筹”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推动做好文明执法的创建“答卷”,让群众和企业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充分展示济南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新征程上的“法治温度”。
2020年4月以来,济南市司法局在全国首推“四张清单”制度,组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43个市级执法部门,推行“不予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从重处罚清单”的行政处罚“四张清单”,推进包容审慎精准监管。济南各级执法部门适用“四张清单”办理处罚5万余件,受益市场主体4万余家。该创新做法获评山东省2020年度法治建设十大典型案例,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和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泉城经验。
日前,济南市长清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招收学员散发的宣传材料上写有“设计类考研成功人数全国第一”等字样,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该案中当事人属小微企业,如果从重处罚,势必对企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该案中,当事人符合《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中第26项的要求,且属于初次违法,及时改正了违法行为,最终给予从轻处罚。长清区市场监管局依照的,正是济南市在全国首推的“四张清单”制度。
在推进严格文明执法的同时,济南市司法局还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化中小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温暖法援”、人民调解、一村(居)一法律顾问、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调解试点、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等工作,让群众和企业在感受公平正义中感知泉城“法治温度”。
提升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法治素养”
开车经过斑马线自觉礼让行人;携带犬只外出,为犬只戴束项圈、系挂号牌;使用完共享单车自觉停放在划线停车区域……走在街头,越来越多的济南市民都能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并融入日常生活中。
作为普法主管部门,济南市司法局积极推动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开展实时普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工作中。
——对于国家工作人员,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组织法治讲座(培训)600余场次,参加人数9万余人;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考试,参加人数2.8万余人,有效提升了全市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和能力。
——对于青少年学生,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积极推进“宪法进校园”活动,组织全市1000余所中小学,近100万师生参与宪法晨读活动。
——对于居民群众,今年在全市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量不断增长,每月均过万件,9月近2万件。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10/22236668-05f1-47e0-9136-b58550e1e1c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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