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政策法规网!
政策法规网

首页

当前所在:网站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人民调解 | 医患关系不该剑拔弩张,深圳宝安区探索实践医疗纠纷调解好方法

时间:2019-11-13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采取积极举措探索、实践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有效预防医疗纠纷升级为上访或形成“医闹”事件,指导成立的深圳市宝安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年来共受理医疗纠纷200余宗,调解成功率100%。

  制度保障畅通医疗纠纷调解渠道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通过与宝安区卫健局加强联动,要求辖区医疗机构在与患者发生纠纷时首先向宝安区卫健局报告,由宝安区卫健局按程序委托医调委调解,并根据需要派工作人员参加调解,避免医患双方因无法正常沟通导致矛盾升级、扩大。2021年宝安区印发《宝安区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三调联动工作分级责任制、责任倒查制度,强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建设。

  综合运用资源助力医疗纠纷有效化解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组建医疗纠纷专职调解员队伍,并搭建由具有医学学历或医疗背景的执业律师组成的公益律师库,提供专业的人民调解咨询建议,同时还建立乡音方言调解员库,选派更能让纠纷当事人接受的调解员主持调解,凸显人民调解机制优势,探索形成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公益律师库+乡音方言调解员库”结合“说是评理”机制的医疗纠纷联动调解模式,三年来将113宗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普法调解相辅相成减少医疗纠纷发生

  深圳市宝安区医调委在纠纷化解后及时总结并撰写案例,在医疗主管部门和医疗行业协会大力支持下,针对医疗机构因医护服务、职业操守所等问题导致的医疗纠纷出具调解服务建议函,以案例普法,向医疗机构提出改善建议,帮助医疗机构提升和完善医疗服务质量,预防、较少医疗纠纷发生。截至目前,该调委会已向卫健部门及相关医疗机构发出建议函88份,为平安医院创建贡献力量。

  赋强公证保障人民调解协议执行力

  在医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涉及部分无法现场履行或者分阶段履行的纠纷建议并协助当事人办理赋强公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以不经诉讼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有效节省诉讼成本,签订人民调解协议后,深圳市宝安公证处可预约提供上门服务,为纠纷中的死者家属办理死者名下房产、股票、银行存款等继承权公证“一站式”公证服务,帮助其解决遗产继承难题,2020年以来已为16宗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办理赋强公证,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11面。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workSt/content/post_355997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政策法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政策法规网 www.zcfgw.org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9940054,010-80447989,监督电话:1727675229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huanbaofzxczx@163.com  客服QQ:2834255374 通联QQ:34047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