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司法局:工伤认定起纠纷 复议听证化争议
行政复议具有行政监督、行政救济的特征和属性,对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是保障行政复议参与人申辩权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一项核心制度。自2021年6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毕节市司法局充分利用听证制度优势,对重大复杂疑难、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等类型的复议案件均通过召开听证会进行审理,并在听证过程中积极主持争议双方进行调解,化解了一批行政争议案件。
一、让行政复议听证“有广度”。日前,申请人毕节某公司不服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行政决定。因本案关乎第三人切身利益,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决定公开举行听证进行审理,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毕节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向社会公告听证的时间、地点等信息,让人民群众参与到行政复议案件听证过程中来,了解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监督行政复议机关办案人员。
二、让行政复议听证“有温度”。2021年10月11日上午,听证会于毕节市司法局三楼指挥中心公开举行,由市司法局三名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复议机关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同时,依法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听证主持人以案释法,向当事人普及《行政复议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案情,积极、耐心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努力化解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矛盾,最终促成申请人与第三人自愿达成和解,并当场签署和解协议,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至此,该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取得了让各方当事人都满意的结果,实现了解惑消疑、案结事了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让行政复议听证“有深度”。下一步,毕节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自我纠错的监督作用、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作用,始终坚持以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扛牢行政复议机关的重大制度责任,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办案经验、不断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不断推进行政复议程序公开、公正、透明,并进一步畅通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110/t20211014_70881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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