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八五”普法决议 民族聚居地区可运用双语开展宣传教育
青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了《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从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宣传与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8个方面,对青海省“八五”普法工作提出了要求。
此次会议听取了青海省司法厅厅长刘天海作的关于青海省“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据统计,青海省群众对“七五”普法工作满意率名列西北第一位、全国第十二位。
《决议》指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任务,广泛开展学习培训、主题实践、宣传解读、理论研究等系列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实施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制度化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规范化设置礼敬宪法程序,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和青海省地方性法规条例宣传教育。
《决议》要求,深入宣传与推动青海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江河湖库保护和水土治理;能源、旅游、地区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业现代化、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保障农牧民权益;国家安全体系建设、反分裂斗争、更高水平平安青海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应急管理、安全防御、公共卫生;提升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以法治捍卫自身利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全面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全面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分层分类开展精准普法。
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继续深化青海特色的“法律七进”活动,拓展法治宣传教育进家庭、进网络等渠道。进一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针对民族聚居地区特点和需求,运用双语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推进智慧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拓展网络普法空间。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zhdt/202110/t20211020_761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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