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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创新建立法律服务队伍等级评价制度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加强法律服务队伍日常监管,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泰安市司法局创新建立法律服务队伍等级评价制度并启动试点工作。

  创新出台“法律服务队伍等级评价制度”

  等级评价范围。法律服务队伍等级评价适用于泰安市所有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等级评价指标。法律服务队伍等级评价指标包含思想政治、执业规范、职业道德、办案业绩、服务对象评价等5项常规指标,总分100分。另增设加分事项、扣分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鼓励业务研究突破、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加大惩戒违规、失信执业力度。

  等级评价体系。法律服务队伍等级评价主要由法律服务机构组织自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进行补充评价和全面审查,市司法局全程监督,形成系统评价体系。研究制定法律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制度。

  科学设计“法律服务队伍等级评价标准”

  思想政治建设评价。采取正向引导、负面扣分的方式,要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教育、党组织活动,履行党员义务,认真遵守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对于不认真、不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培训、党组织活动,违反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制度的,视情予以扣分。

  执业规范评价。对于违规执业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和应受到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予以扣分。

  职业道德评价。提出“忠于法律、履职尽责、规范服务、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的要求,对于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根据对当事人或其他人造成实际损害情况,予以扣分。

  办案业绩评价。根据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特点,针对办案数量、办案质量进行统计、量化、考评。

  服务对象评价。由法律服务行业协会随机抽取服务对象,采取电话回访、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了解服务对象满意情况,根据满意率进行赋分。

  鼓励惩罚指标。对获得表彰表扬、取得业务研究成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给予加分;对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违法违规造成不良影响、等级评价弄虚作假的,视情扣分;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一票否决。

  全力构建“法律服务队伍监管体系”

  创新法律服务行业监管方式。改变行政机关对法律服务队伍监管“年度审验、投诉处理”的被动局面,以等级评价为抓手,转变为主动监管、柔性监管、动态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构建“行政+行业+机构”齐抓共管格局,压实法律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自律责任、行政机关监管责任。

  建立推进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正向引导+反向倒逼”的机制。法律服务队伍等级评价指标采用“5+3”体系,“常规指标+引导指标”相结合的模式,既为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提供指导,也对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反面参照,进行警示教育。法律服务队伍等级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参考,形成“正向引导+反向倒逼”的机制,推动法律服务工作者做到依法、规范、诚信执业,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着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教育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以评促建,评建并举,抓实法律服务队伍日常监管,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切实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110/42e42d51-e565-448d-9bd3-e75103eba6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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