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力度”与“温度”共存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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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践行“高举旗帜、响应号召、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主题活动,体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近日,渭南市临渭区司法局上门服务,为身患重病的矫正对象办理了入矫相关手续。
10月22日,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付某,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临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因其患椎管扩大减压成形术、高位截瘫诊断成立,进食、大小便、翻身等行动均不能自主完成,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决定对付某暂予监外执行。通过联系家属了解到,该矫正对象家中只有其配偶一人照料,无法按照规定往返办理入矫手续。针对付某身体特殊情况,区法院、社区矫正中心及闫村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付某家中,为其办理了入矫信息采集、宣告、建档等相关手续,让身患重病的社区矫正对象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临渭区司法局结合日常工作做内容,创新工作模式,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主动上门服务,将人性关怀融入法理,让社区矫正工作既有刑事执行的力度,也有以人为本的“温度”。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504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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