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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位考生朋友们:

  你们好!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即,我省各考区将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严查作弊行为,全力营造诚信参考、公平竞争的考试环境。为确保全体考生顺利、安全参加考试,避免不必要的失误和意外发生,我们诚挚地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福建省考试时间和考试安排

  (一)客观题考试

  1.打印准考证时间。全国实行计算机化考试,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2日至6日。建议考生5日前打印准考证,以便熟悉相关考试规程。

  2.客观题考试时间。

  第1批次考试时间11月6日,试卷一9:00-12:00、试卷二14:30-17:30;

  第2批次考试时间11月7日,试卷一9:00-12:00、试卷二14:30-17:30。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二)主观题考试

  1.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报名主观题考试,今年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间:11月10日至12日。

  2.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8日至20 日。

  3.考试时间: 11月21日9:00--13:00。

  4.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纸笔答题是不发放纸质试卷,只发放答题纸。试题、答题要求和法律法规汇编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5.2020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的(不含参加2021年客观题考试的),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6.在我省报名参加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只能在我省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

  二、认真复习备考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注重测试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必须靠平时的学习和积累。考试期间,要树立信心,消除压力,以饱满的精神和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个工作环节科学、严谨、严密,不要相信和购买不法分子提供的考试原题、有内部消息等欺骗性材料,不要相信网上出售的所谓“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题答案”,不要使用各种所谓的“高科技考试作弊器材”,保持清醒的头脑,切勿上当受骗。

  三、做好考前准备

  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确实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及时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告;准考证打印后,务必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信息和注意事项,核实考试时间、考点名称、地址及所在考场,做好应考准备;务必携带好本人准考证、本人网上报名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过期,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与身份证同等效力的证明,及相关人工核验材料)和一次性口罩参加考试;下载好“闽政通”APP实名申领“八闽健康码”;应试人员参加考试时要携带好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纸质)。

  四、配合疫情防控

  (一)每日自我监测。应于考前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状况管理。

  (二)签署健康承诺书。准考证打印页面增设《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试人员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三)特别提醒:今年我省客观题考试,因时间受限,健康打卡已无法达到14天的要求,报名系统关闭了我省考生健康打卡通道。考试期间应当遵守考区所在地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建议所有考生及早接种新冠疫苗。

  五、积极配合查验

  今年我省继续使用考务安全管理系统,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验、人像快速识别等;请提前做好准备,每场考试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或考场时,应当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依次有序通过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进行身份核验、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等。

  六、遵守考试纪律

  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遵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服从监考人员安排。各考场门口将检查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并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探测,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电子用品、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等物品进入考场;禁止带入考场的随身携带物品务必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位置。

  七、严防作弊行为

  务必诚信参考,认真阅读《刑法修正案(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规则》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利用“高科技考试作弊器材”等违法违纪行为。考试期间,考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无线电监测、作弊克主动式隐形耳机探测器、考场无线电信号全屏蔽、使用金属探测仪、考试过程全程录像等高科技防作弊措施,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种作弊行为。

  八、特别注意事项

  (一)务必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不聚集。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60分钟内,考生经监考员同意后可以交卷离开考场。严禁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文字、符号。

  (三)计算机化考试开始前,根据监考员的要求和提示,登录考试系统,填写准考证号和居民身份证号,阅读考生须知、注意事项等,核对考试相关信息并进行确认。遇有无法登录、计算机系统或网络通讯故障、信息错误等情形的,考生应当及时向监考员报告。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确认电子答题数据全部提交上传后,有序离开考场。

  (四)纸笔答题的,应当在答卷设定的答题区域作答,一定要注意答题顺序。因考生自身原因损坏答卷,填写(填涂)不清,错填、漏填姓名、准考证号,或者答题位置错误、顺序颠倒,导致无法识别姓名、准考证号,无法扫描和判读答题内容或者导致答题评分失准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考试结束指令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将纸质答卷放置在桌面上,经监考员核验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各位考生朋友们,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秩序良好的应试环境是我们全体考务工作人员的责任,也是每个考生应尽的义务。我们真切希望所有考生朋友自尊、自强、自信,诚信应考,公平竞争!衷心祝愿你们在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福建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110/t20211027_57507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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