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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司法局:明责任强督促 提案办理见实效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桑植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有效保障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办理过程中,我局认真吸取代表、委员意见,优化司法行政发展思路,借此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反映了人民的呼声,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接办后,局办公室制定印发《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办理领导小组,明确办理期限和要求,将任务到股室,责任到人,保证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沟通交流,突出办理成效。在整个承办过程中,我局坚持做到“三个主动”:一是办前主动探访,掌握工作主动权。办理前主动探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明确意图,确保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二是办中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承办进度,征求指导意见,不断完善承办事项方案。在承办《关于深化依法行政组建公职律师团队服务政府决策的建议提案》后,组织全县所有公职律师和提案人召开座谈会,面对面沟通交流,对于如何发挥公职律师作用积极听取各方建议。三是办后主动进行回访,确保承办事项满意。对已经办结完毕的,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改进意见,对一些条件不成熟、暂不能解决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同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提案,主动对接,共同研究,积极落实。

  强化督导机制,确保案件质量。明确办结时间。办公室在收到建议提案后,及时制定方案,明确各阶段完成时间并开展协调,对于责任股室各阶段完成状况及时督促,力求做到早完成,早落实;严抓办理质量。在办理过程中,要求责任股室认真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要求所有回复意见需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办公室对于交办和承办中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回复意见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承办股室重新办理;确保工作落实。针对答复中的具体措施,跟踪问效,确保得到落实。

  

  

  (桑植县司法局供稿)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gzdt/jcdt/202110/t20211027_208901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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