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路灯亮了 民心暖了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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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心感谢镇政府和县司法局为我们史家圪崂安装了路灯。你看,自从村里路灯亮起来,大家晚上都喜欢出来活动了!另外,这不到了要卖苹果的时候了,晚上有这路灯拉苹果也安全多了。乡村振兴的大幕在我村拉开了!”村民史宝生颇有感慨的说道。
为持续改善乡村生活环境,补短板、惠民生,提升村庄基础设施状况,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近日,在延安市洛川县石头镇党委、政府的主导下,在帮扶单位县司法局、项目实施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司法局驻村工作队及村“两委”的努力下,石头镇史家圪捞村安装了60盏新型太阳能路灯,共计价值25余万元。
县司法局驻村第一书记郭新荣介绍到:“安装路灯这件事看起来是“小工程”,但是却能体现“大民生”。以前没安装路灯,村民晚上出去都得打手电筒,尤其是雨天泥泞打滑,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各方合力推动下,终于“点亮了”史家圪崂村庄。
村书记史根芳开心地说道:“我们这次安装的都是太阳能灯,自动储电,低碳环保。”
路灯亮了,民心暖了,村民的需求就是努力方向,也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最好实践。我们作为人民群众的公仆,就是要紧盯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群众关心,以扎扎实实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505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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