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丨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地方立法工作中,于国胜这样做;在基层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群众认可就是王丽丽工作中最大的收获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山东司法行政系统立足“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职责定位,勇于担当作为,扎实履职尽责,涌现出一大批忠诚担当、清正廉洁、无私奉献、成绩优异、群众公认的英模典范,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品质,向社会全面展示了教育整顿带来的司法行政队伍新气象、新面貌、新变化。
11月9日下午,省委宣传部举行记者见面会,主题是“弘扬英模精神 传承榜样力量”。请来5位山东司法行政系统的英模典型,请他们与大家进行交流。
齐鲁晚报记者:
请问于国胜同志,如何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融入到地方立法工作中?
于国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我们在确定立法项目和具体制度设计中始终坚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到立法工作当中,我们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确保立法工作能够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呼声。我们设立了22个立法联系点,每一个立法项目都会全面听取他们的意见。我们充分发挥群众见面会、企业座谈会、立法听证会、专家论证会、民主协商会“五会”作用,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协会商会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将听民意、集民智贯穿到了立法工作的全过程。我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优先考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探索在居民养老、公共文化服务、物业管理、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出台了多部法规规章,提升了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保障群众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作出了积极贡献。
山东法制报记者:
请问王丽丽所长,作为司法所长,在基层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王丽丽:在基层工作多年,司法所的工作虽然看似不起眼,但我们的工作职责都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人民调解的岗位虽小,但责任很大,群众的法律问题再简单,也盼着早日释疑解惑。
我所在的山头街道因为地处城郊结合部,矛盾纠纷复杂多样,经过多年的调解工作实践,我总结了勤动脑、勤动嘴、勤跑腿,公心、耐心、真心的“三勤三心”工作法来针对性的做好调解工作。记得2016年夏天我带领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成立“和平调解室”,入驻街道古窑村拆迁指挥部,古窑村面积最大、住户最多的侯家大院征收拆迁时,因为年代久远,情况复杂,使我至今记忆犹新。
侯家大院是典型的北方四合院,占地1500平方米,由13个小院落组成,共有住户49户,152人。每一户的居住时间、修建程度各不相同,他们在补偿金额的分配上产生了纠纷。我用“三勤三心”和每家每户开展耐心细致的入户走访,充分了解大院历史和现实情况,经过多轮分批调解和集中调解,历经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使49户居民都认可了补偿款分配方案。
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的工作逐渐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村里的老大爷老大娘都亲切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111/6d12cc2c-bdf0-41ed-818b-db5b3d37e1a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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