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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河北省公证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北省公证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2021年度申报公证专业高级职称人员进行了评审。经审阅材料、量化打分、线上答辩、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等规定程序,7人通过二级公证员资格评审。现按规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自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河北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11-886075520311-88607586

  河北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2021年度河北省公证专业高级职称

  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申报职称

  韩永启

  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二级公证员

  刘丽霞

  石家庄市太行公证处

  二级公证员

  马丽辉

  石家庄市平安公证处

  二级公证员

  王 松

  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

  二级公证员

  刘 伟

  石家庄市燕赵公证处

  二级公证员

  刘 钊

  河北省昌黎县公证处

  二级公证员

  刘媛媛

  唐山市华忆公证处

  二级公证员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1/11/17/0301268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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