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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省延期举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经司法部批准,河北省原定于2021年11月21日举行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具体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河北省司法厅官网和“河北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有关考试信息,积极复习备考,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咨询电话:

  石家庄 (0311)87855008

  唐山 (0315)2826584

  秦皇岛 (0335)7078060

  邯郸 (0310)3155158

  邢台 (0319)2189383

  保定 (0312)5913691

  张家口 (0313)2161260

  承德 (0314)2289121

  沧州 (0317)3138876

  廊坊 (0316)7160950

  衡水 (0318)2376011

  河北省司法厅

  2021年11月14日

  责任编辑:河北省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hebei.gov.cn/system/2021/11/14/0301259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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