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何文芳公职律师工作证的决定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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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 588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何文芳
公职律师工作证的决定
何文芳:
你向邵阳市司法局提交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同意向你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工作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邵阳市中心支行。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1年11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tzgg/202111/t20211117_211069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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