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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宋思远专职律师执业的决定

时间:2019-11-13 来源:湖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2021〕902 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宋思远

  专职律师执业的决定

   

  宋思远:

  你向长沙市司法局提交专职律师执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专职律师执业,执业机构为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1年12月01日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tzgg/202112/t20211203_21229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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