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公开征求《修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管理办法〉两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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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地方政府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清理工作。为了提高清理工作质量,现就《关于修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等两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电子邮箱:ssfjfyc@tj.gov.cn
2. 自动传真:022—23082547
3.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天津市司法局法律法规研究处547房间收; 邮编:300191。
本次征求意见建议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6日。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分别在邮件题目、传真首页和信封上注明“清理意见建议”字样,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天津市司法局
2021年12 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112/t20211207_57433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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