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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法宣传片播放采购公告

时间:2019-11-13 来源:贵州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法律援助法,提升法律援助法影响力和知晓率,在贵阳市公交车电子显示屏和贵阳北站(高铁站)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法律援助法宣传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机构)参与竞价。

  一、采购项目

  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法宣传片播放

  二、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司法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司路130号,邮编:550003。

  三、报价金额

  1.报价金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税),超过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需在贵阳市所有公交车内电子显示屏播放15天,播放频次40次/天;在贵阳北站LED屏三屏联播(东广场出站口LED屏、贵阳北站出站通廊地铁A/B出入口LED双屏)30天,播放频率≥400次/天。

  四、项目开始时间

  2022年1月1日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信誉,无违法失信记录;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竞价时间及方式

  2021年12月13日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质资格条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密封件的方式送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省司法厅410办公室)。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008516115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08510660

  七、结果公布

  采购小组综合比选后确定项目承接主体,结果在贵州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布。

  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法》宣传片播放报价书.doc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112/t20211208_71984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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