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喻中文公职律师证书的决定
湖 南 省 司 法 厅
湘司许〔 2021 〕1144 号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颁发喻中文
公职律师证书的决定
喻中文:
你向长沙市司法局提交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认为你提出的该项申请符合法定条件。
根据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机关同意向你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工作单位为长沙市信访局。
                      湖南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1年12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sft.hunan.gov.cn/sft/xxgk_71079/tzgg/202112/t20211217_21318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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