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关于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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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16〕9号)和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管理实施办法》(津司发〔2017〕49号),按照《关于2022年度天津市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市司法局依照人民监督员的条件和选任程序,通过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确定了200名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现将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天津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姓名。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邮编:300191
(联系电话:23082341)
特此公示。
天津市司法局
2021年12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112/t20211223_5759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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