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周长军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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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长军,男,1969年11月出生,现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山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等职务,中共山东省委法律顾问、中共山东省纪委监委第一届法律顾问。
作为法学院院长,他带领的山东大学法学专业于2019年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参与编写的《刑事诉讼法学》获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2019年获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2020年获教育部第八届高校科研优秀成果(人文社科)二等奖。
作为法学专家,他推动山东大学与省人大常委会共建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与省检察院省高院等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受省法学会委托,担任山东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专家组组长,圆满完成评估任务,得到参评各方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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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201/854bbffb-d6ba-4561-ae63-6a848399157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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