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近日,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我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标准和要求,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和法治山东建设的新进展,持续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为我省实现“三个走在前”目标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内容要有重点。要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突出学习宪法和民法典,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刻把握民法典总责编和各分编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学习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认真学习与服务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党章,重点学习十八大以来制定和修订的党内法规。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进行学法用法,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际效果。
《意见》强调,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要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学习任务,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经常性学法用法不断深入。要健全完善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要健全完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在国家工作人员录用、招聘、任职过程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考察测试,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要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和问责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决策依法公开制度。推进设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要健全完善严格依法履职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和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建立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纳入法治山东建设指标体系,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学法用法通报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201/e906f806-380d-4d7e-94a6-c6a8dd4a57c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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