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第一批递补人员)
根据《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定,为做好现场资格复审环节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第一批递补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月5日(下午14:00—17: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B座5楼)。
二、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第一批递补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报考单位及代码 | 报考岗位及代码 |
1 | 龙惠露 | 2152280717721 |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5001) | 专业技术岗(22828500103) |
三、现场资格复审有关规定
按照《方案》规定,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员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guizhou.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专业测试及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省司法厅网站(http://sft.guizhou.gov.cn)公告公示栏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一)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在进行资格复审时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四)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及照片电子版;
(六)应聘人员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七)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后盖章。
(八)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要求提供;
(九)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A4纸印制,用档案袋按顺序准备好,以便查验。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的贵州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需为“绿码”,体温正常(低于37.3摄氏度),参加资格复审当日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需为阴性),主动接受疫情防控检查,做好个人疫情防控相关防护。
贵州省司法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201/t20220104_722333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