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关于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市司法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履行职责,依法开展专项治理
1. 组织开展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围绕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违法违规执业等重点,全面完成治理任务。2021年律师行业共受理投诉举报267件,其中向市律师协会或区司法局转办案件102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5家律师事务所、22名律师作出行政处罚27件,市律师协会对12家律师事务所、34名律师作出行业纪律处分46件。
2. 深入推进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立专项办,制发实施方案,围绕“六个是否到位”,对区司法局、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配合河北省司法厅来津开展评估验收工作。要求各区司法局对司法鉴定违法违规执业问题集中整改,实现存量问题清零。专项治理期间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6家、司法鉴定人13人,给予批评教育21次,制定整改措施17项。
3. 扎实开展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建专项办,选取四家公证机构作为专项治理联系点。市公证行业党工委及专项办成员赴全市22家公证机构,评估验收区司法局及公证机构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治理期间排查投诉查处案件68件,办结举报问题线索20条。全行业主动报告问题或说明情况4人,排查主要问题18个,提出整改措施27项。
(二)突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 夯实监管基础。持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一单、两库”建设。2021年,动态调整市司法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清单共11项,其中律师行业5项、公证行业2项、司法鉴定行业1项、仲裁行业1项、基层法律服务行业2项。健全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中律师行业892家,公证行业22家,司法鉴定行业28家,仲裁行业1家,基层法律服务行业32家。
2. 实施专项监管。在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开法律服务监管公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部门分别制定年度抽查计划。2021年,律师管理部门组织各区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律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指导区司法局对30家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检查。公证管理部门随机选取2名执法人员、邀请市公证协会专家对7家公证机构监督检查。司法鉴定管理部门由鉴定意见使用部门、区司法局、市司法鉴定协会等组成工作组监督抽查3家司法鉴定机构。抽取执法人员到天津仲裁委员会,对变更备案、换届复核等事项进行实地检查。
3. 推动结果公开。对外公示市区两级律师行业年度检查结果,在全市892家律师事务所抽查基数中,共检查508家,其中检查结果合格450家,基本合格进行整改53家,不合格进行行政处罚5家。2021年8月,对随机抽取的7家公证机构检查结果予以公示,要求就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3家司法鉴定机构检查结果予以公示,对1家司法鉴定机构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2021年10月,对天津仲裁委员会检查结果予以公示。2021年12月,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检查结果予以公示。
(三)严格执法程序,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市司法局官方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等内容。市司法局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公示牌,明示岗位职责等信息。严格持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2021年市司法局作出的1342件行政许可结果和8件行政处罚决定均在官方网站公开。
2.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市司法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规范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规范音像记录,督促本系统相关执法部门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行政执法承办处室按照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
3.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专门审核机构,充实法制审核岗位。明确审核范围,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进行法制审核。明确审核重点,对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等内容进行审核。2021年,对张某某等8件行政处罚决定提出法律审核意见12条。
(四)深入推进行政处罚实施,切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 强化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人员培训。举办2021年度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初次申领执法证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邀请专家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新《行政处罚法》”作专题讲座,采取以案释法形式深入解读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组织49名初次申领执法证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
2. 制定律师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为贯彻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将制定律师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列为2021年度市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021年11月,印发《天津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含免罚事项清单)》,细化裁量情节并规定处罚结果,明确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有效避免律师类行政处罚裁量不当等问题。
(五)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管理水平
1. 高质量编制《天津市司法行政执法手册》。组织编辑《天津市司法行政执法手册》,收录关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文件,按照职能编为十一个类别,共计112万余字,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执法工作提供有力指引,有效提升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能力水平。
2. 深入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利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对2020年以来办理的13件行政执法案件集中评查。针对发现问题,要求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3. 积极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工作。2021年,共新收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案件72件,其中行政复议机构改革后转办案件3件。2021年共审结98件(2020年结转29件),其中决定不予受理19件、维持33件、撤销并责令重新答复44件、确认违法2件,纠错率为46.9 %,充分体现“复议为民”办案理念。
二、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认定事实不清楚、处理程序不规范及适用依据不准确等问题。
(二)部分法律服务行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有待完善。目前司法行政系统除律师行业外,其他法律服务领域尚未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免罚事项清单。
(三)“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相关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性不够,普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思路
(一)强化依法行政思想认识。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看待问题,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针对涉及事实证据、法定程序、适用依据等问题,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加大执法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推动法律服务行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免罚事项清单。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
2022年1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XXGS8259/TZGG8848/202201/t20220129_5794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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