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司法局多措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
近日,青岛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严真细实快”作风建设的意见》,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扛牢抓实,党建引领作用更加突出,模范机关建设成效凸显,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上台阶、争一流。
坚持严字当头,对问题“零容忍”
抓纪律规矩从严。建立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政治监督工作台账,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政治责任,深化监督执纪,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按计划开展系统内政治巡察。
抓行政执法从严。开展行政复议案件查纠分析反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广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着力打造“平安戒毒所、智慧戒毒所、法治戒毒所”。
抓刑事执行从严。开展刑事执行案卷质量提升年活动,严格执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法律政策,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行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
坚持真字为要,作承诺“零泡沫”
“文山会海”要真减。提高文件质量,控制发文数量,制发文件、简报数量逐年下降。加强会议管理,不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能现场办公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开会,杜绝以会议落实会议。
承诺事项要真办。为贯彻上级精神推动本级工作出台的各类年度工作要点、计划、规划、项目、方案、意见,以市局名义召开的会议部署事项,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创新创优目标及向社会公开承诺事项均须按期督导、限期办结。
统计数字要真实。落实大事记归档制度,推行数据终身负责制和虚假数据责任倒查问责制。定期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两代表一委员及公众、新闻媒体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坚持细字为基,干工作“零差错”
保障决策要细致。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深入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等活动中的作用。
标准指引要细研。立足服务群众及指导区(市)、局直属单位开展工作,分类制定单项工作指引,推出法律援助质量评价、调委会设立等法律事务操作指南。
成果成效要细究。突出考核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作任务、关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行“谁承办谁验收、谁验收谁负责”责任制,完成质量不高或验收不合格的事项须持续整改直至达标。涉及项目资金使用的,整改未完成前不再新建项目。
坚持实字为本,与群众“零距离”
引谏征谏纳谏办理求实。落实“每周下基层”制度,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长效化。各支部每年至少开展一项重点调研。凡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均须提交情况报告。
党务政务警务督察做实。采取联合督察、专项督察,综合事务督察、单一事务督察等多种形式,采用实地督察、书面督察、电话督察等多种方法,使用催报督察、跟踪督察、明察暗访等多种手段,构建界限清晰、责任具体、作用协同的督察工作体系。
公开评价考评机制务实。通过举办“开放日”活动、设立满意度评价热线、服务窗口满意度评价、网上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征集群众满意度,让群众做评委、当裁判。开展服务质量“换位体验”行动,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市直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以专业眼光发现工作盲点,助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坚持快字为先,抓落实“零延迟”
上级决策响应快。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工作思路,确保工作立决立行。
跟进落实行动快。推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青岛中心”实体化运行,做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监所安全稳定措施全面到位,风险隐患排查扎实深入,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问题整改见效快。全面整治存在问题,推动队伍整体素质进步,工作作风转变,精神面貌变样,工作质效提升。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202/b1fec15f-2dc8-468e-801e-4c4d07f654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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