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成立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第一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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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
为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央和我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省司法厅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改进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等提供咨询意见。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经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初审、复审、公示等环节,决定聘任黄岩生等99位同志担任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第一届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具体名单见附件),聘期三年,自2022年1月至2025年1月,经续聘可以连任。省司法厅对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委员实施动态管理,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补充或者调整。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主任由省司法厅分管行政复议工作的副厅长担任。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201/t20220127_58270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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