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对庄秋莲等11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的通知
时间:2019-11-13
来源:云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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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司函〔2022〕14号
昆明市、普洱市、红河州、文山州、怒江州、迪庆州司法局:
根据《司法部关于任命牟海容等350人为公证员的决定》(司发通〔2022〕4号),我省庄秋莲等11人被任命为公证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司法厅决定向庄秋莲等11人颁发《公证员执业证》,并予以公示。省司法厅在收到司法部任命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寄出《公证员执业证》,请通知庄秋莲等11人到所在地司法局领取《公证员执业证》。人员名单如下:
庄秋莲 云南省昆明市中衡公证处
刘汉燕 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公证处
杨朝艳 云南省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证处
王宏德 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
施福海 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
朱海娇 云南省石屏县公证处
崔 希 云南省屏边苗族自治县公证处
杨丛瑜 云南省西畴县公证处
胡秀兰云南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公证处
王润莲 云南省香格里拉市公证处
向 灵 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公证处
云南省司法厅
2022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sft.yn.gov.cn/tzgg/37435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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