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4〕39号)和《贵州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结合我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需要,拟采购非诉讼代理相关法律服务,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机构)参与竞价:
一、采购项目
非诉讼代理相关法律服务
二、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司法厅。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都司路130号,邮编550003
三、报价金额
报价金额不得超过15万(含税),超过为无效报价。
四、承接主体:具备以下条件,能提供上述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
(一)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二)能派遣1名以上具备较高行政法律理论研究水平,较好承担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相关辅助工作的律师协助我厅工作。派遣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专职从事律师职业;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律师执业2年以上;
4.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或者工商管理等专业,或有志于从事行政法专业的律师,优先考虑;
5.需按采购方要求全日制坐班,不得迟到早退,具有较强的服从、执行能力,有较好的团队合作和协调沟通能力。
五、竞价时间及方式
2022年3月12日前,将报价书及相关资质资格条件加盖单位印章后,以密封件邮寄的方式送达贵州省司法厅行政复议应诉二处(省司法厅附楼211办公室)。
六、购买方式
采取询价方式,并参考承接主体的综合条件和能力,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最终确定1家承接主体。
七、结果公示
采购小组综合比选后确定承接主体,结果在贵州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布。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203/t20220308_72877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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