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情况的公示
时间:2019-11-13
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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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5号)要求,经基层逐级评选推荐,有关单位审核,省司法厅党委研究,拟推荐青岛市法律援助中心(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14个单位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山东省济南监狱三监区副监区长赵强等18名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济南市中正荣凯法律服务所主任李荣凯等7名同志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名单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5日至3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省司法厅政治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东省司法厅政治部(办公楼723房间)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7-2号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电话:0531-51781738
传真:0531-51781740
附件:山东省拟推荐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名单及简要事迹
山东省司法厅
2022年3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63/202203/f8be7f3b-7734-4baa-9a5f-45b08f72d19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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