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6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省公安厅:
《关于多部门协作加大拒绝酒驾宣传力度的建议》(第1160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多部门协作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成效显著
人大代表陈如金的此项建议,事关民生安全和公共场所安全,针对性较强。2011年5月“醉驾入刑”以来,在省公安厅的牵头下,全省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省涉酒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明显下降,酒驾查处成效显著。省司法厅将宣传打击酒驾醉驾事项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积极指导福州等9个设区市司法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做好相关普法工作。在重要宣传节点,围绕交通问题整治行动,采取全省上下联动的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专项普法活动100余场次,发送打击酒驾醉驾的宣传短信50万条;普法志愿者现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品,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答疑解惑、晓以利害。各地普法宣传活动亮点纷呈,反响强烈。同时,组织主流媒体到场采访,开展集中宣传报道。通过“福建司法”及各地普法微信公众号宣传矩阵转发、推送打击酒驾醉驾信息336条(点读量近百万),结合典型案例,阐释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和广大驾驶人宣传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危害,倡导和提高群众抵制酒驾醉驾的自觉性,安全行车,文明出行。加强坚决抵制和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的普法宣传,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力度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宣传打击酒驾醉驾事项纳入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督促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到位。在巩固原有宣传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利用“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平台以及各地司法新闻传媒矩阵联动发布,做好相关普法工作,加大拒绝酒驾醉驾的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结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提前谋划、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明确活动主题,积极会同省公安厅进行集中普法宣传,通过发布信息、制作播放公益宣传片、发放打击酒驾醉驾的知识折叠页等宣传资料和宣传品等方式,持续开展共振式、覆盖式、精准式宣传,加强拒绝酒驾醉驾、“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倡导,有力推动社会各界充分认识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存侥幸心理,培树遵守交通规则的行动自觉。加大多部门协作力度,全民动员、广泛参与预防酒驾醉驾工作,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浓厚社会氛围。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系人:蔡越华
联系电话:0591-83733198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203/t20220315_58598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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