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司法厅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贵州省司法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认真履行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政府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政法机关专政服务“三大职能”,整体推进依法治省、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戒毒康复、警官教育、公共法律服务“七大板块”工作高标准落实,为建党100周年绝对安全稳定,为全省“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2月3日至5日,习近平总书记亲临贵州视察,要求我们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在乡村振兴上开新局、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为新发展阶段的贵州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4月17日至20日,郭声琨书记在贵阳、毕节、遵义调研,并在贵阳主持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座谈会,对贵州法治建设给予“四个方面”充分肯定,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要求。4月20日、5月16日,唐一军部长分别到贵阳、遵义调研,要求贵州司法行政系统做好做实“六篇大文章”。5月31日,唐一军部长在省司法厅《关于法治毕节示范创建报告》上作出“扎实推进法治毕节创建工作,努力使之成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示范样本”要求。熊选国、刘志强、左力副部长等领导多次到贵州调研指导。谌贻琴书记、李炳军省长、时光辉书记、郭瑞民副省长等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既肯定成绩,又提出新的期望。省委召开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贻琴书记、炳军省长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出部署。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法治贵州建设的通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举办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班,8位省部级领导作专题辅导。全省开展学习贯彻活动4万余场次。开展依法治省突出问题自查整改。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部署落实全面依法治省“五件实事”。
二、抓紧抓实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认真落实总书记“要积极推进民法典实施,充分发挥其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的重要指示,省委依法治省委将学习贯彻民法典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查督办。增设推进民法典实施协调小组,成立5个工作专班,打出“1+N”组合拳:以实施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方案为主线。建立民法典实施指导、监测、评价工作机制。全面部署“八五”普法期间民法典宣传工作。组织民法典“万人大培训”,参训近18万人,覆盖全省1.5万余个村(居),获央视新闻频道专题播报。加强对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指导,开展立法执法领域与民法典实施不相适应问题清理整治,指导省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实施民法典工作指引,实现我省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有效衔接。在全国率先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对民法典中涉及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72个重点事项进行规范,开展对“一刀切”等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纠错623件。开展推进民法典实施主题调研、“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民法典进万家万企”法治惠民等系列活动,营造贯彻实施浓厚氛围,基层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加强。
三、强化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落实。起草全面依法治省重要文稿,明确“十四五”法治建设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省委印发了《法治贵州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贵州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方案》和贵州省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五年行动计划。制定《法治贵州建设考核工作办法》《市(州)法治贵州建设考核实施细则》《省直单位法治贵州建设考核实施细则》“一办法两细则”,加大法治贵州建设在省综合考核中的权重,纳入市(州)党委党建工作成效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省直单位、市(州)综合考核内容,权重分别为10%、6%。完善法治贵州考核指标,制定10个关键性结果性指标。完善“一办四组”工作机制。与省法院联合出台深化诉源治理16条措施。加强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理论研究,《深入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施行》《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预防和治理非接触性犯罪问题》等调研报告获贻琴书记、炳军省长等省领导肯定批示。《西部地区推进民法典有效实施的实践探索》获2021年度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规划课题。
四、全方位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省司法厅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团结带领党委班子成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全系统切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作为厅党委第一议题长期坚持,完善贯彻落实工作台账。出台厅党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实施细则,完成中央《政法工作条例》督查组反馈意见、省委巡视、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组织编制全省司法行政“十四五”规划,确定了“八提升两建成”的基本目标,即到2025年全面依法治省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司法行政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行政立法质效、依法行政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乡村治理法治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狱戒毒治理水平、干部法治素养和群众法律意识八个方面实现新提升,“智慧司法行政”建成运用、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职业学院)建成招生,法治贵州建设成色更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五、不断提升行政立法工作质效。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全省高质量完成正式立法32件,同比增长45.5%;省级立法18件,同比增长260%。围绕“四新”主攻“四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成《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立法项目。围绕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贵州建设,完成《贵州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禁毒条例》《贵州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立法项目。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完成《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立法项目。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完成《贵州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获李再勇常务副省长批示肯定。抓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率先在全国出台政府立法风险评估办法。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规章清理工作,修改6部,废止11部。认真贯彻落实李炳军省长、郭瑞民副省长对合法性审核的指示,印发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指导意见、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监督办法,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认定标准,提升制发质量。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985件,同比增加31.3%,省级141件,同比增加14.9%。全省备案审查481件,同比增加12%,省级168件,同比增加22.6%。
六、加快推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国第一批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省实现“一级政府一个行政复议机关”,复议机构增加编制176个。出台推进“两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方案,推动全省党政机关配优选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党政机关公职律师2303名,占律师总数18.2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25%。增配法律顾问1590名,办理法律事务28656件,审查合同协议9923件。办理行政复议申请4133件,行政应诉案件8593件,各地多措并举,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纠错率7.15%,同比下降14.70%;行政机关一审败诉率23.33%,同比下降6.0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9.03%,同比上升24.2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做法入选我省迎接国务院大督查典型经验选集。省政府和市州政府编制和公布2021年度本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002项。率先在全国省级层面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命名全省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10个、示范项目12个。扎实抓好毕节、贵阳、黔南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综合示范项目和5个单项示范项目。推进“法治毕节”示范创建,省委召开动员部署会,唐一军部长作批示,左力副部长出席讲话。
七、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制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不断增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299件,同比增长2.53%;办理公证案件133000件,同比增长3.1%;办理司法鉴定案件6万余件,同比增长22.93%;办理仲裁案件4126件,同比增长12.21%。12348热线接通32万通,同比增长60.68%。厅公法处获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实现4个高频公证事项“跨省通办”,律师审批“一日办结”。全省律师12620名,万人比3.46,超西部平均水平,全年办案30万余件。为1471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成功举办贵州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国家级命名117个,省级命名1128个。瓮安县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命名。把司法所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治理体系,松桃太平营司法所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黔微普法”获评中央网信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在中央政法委第三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评选中列微信公众号第5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4545人,报名人数同比增长13%,位居全国第4。
八、夯实筑牢监管场所安全底板。全省监狱连续10年“四无”,连续13年无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出台罪犯减刑假释排序办法、提请减刑假释关口前置审查办法等制度,依法依规办理“减假暂”案件。印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工作三年规划,明确23项任务。省市县乡全部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全省戒毒场所连续17年无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模式,健全收戒转诊综合戒治模式。推广阳明心学除瘾治疗法。坚持“四期四区”“五中心”专业化一体化推进,教育戒治质量大幅提升。发挥54个延伸帮扶指导站作用,推进衔接帮扶一体化。加快专地融合,设立6个县级试点工作站,选派18名戒毒所民警加强指导,推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质增效。对信访重点人落实包保措施,未发生集体访、赴省进京访。强化疫情常态防控,4次分时段调整监所防控等级。
九、强化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重要改革工作。获得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2.04亿元,争取到织金、黔西、纳雍、从江等4个司法局建设资金2562万元,争取到2022年34个基层司法所建设资金1627万元。通过内部挖潜、编制调剂、人员下沉、专项招录,有效解决了司法所“一人所”“无人所”问题,平均每个司法所增至2.6人,获中央督导组肯定。推动各地兑现法律援助案件补贴1269.5635万元,调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协调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发力,律师阅卷难、立案难、会见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建立律师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贵阳市实现全覆盖。启动“法治贵州云”建设工作,拟投入资金1980余万元。白云、轿子山监狱“区块链+新型计分考核系统”试点通过验收。贵州省社区矫正智慧管理系统入选2021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黔东南“124”全业务协调指挥体系,实现法治建设一体化运行、集成化调度、信息化支撑、扁平化指挥。黔南智慧司法率先实现法律事务“一掌通办”。支持“强省会”战略,推动重大项目落户贵阳贵安,加快贵安片区“两监四所”和三江监狱城建设。贵州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筹建顺利通过省“十四五”高校设置规划评审。
2022年是政治大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充分履行“三大职能”,高质量推进“七大板块”工作,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贵州、平安贵州建设做出应有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筑牢政治忠诚。把喜迎二十大、学习二十大、贯彻二十大作为贯彻明年工作的主线、红线,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各领域、各方面。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深化民法典贯彻实施。打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基层示范样本。统筹落实法治贵州、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等规划方案。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完善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三、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严格依法行政。精准配套立法供给。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规入法审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强化违法文件源头防范。全力支持毕节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四、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维护政治安全,确保全系统不出任何噪音杂音。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加强监管场所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守住“零输入”“零感染”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强力推进诉源治理。落实中央法治人才规划和我省实施方案,补齐法治人才短板。大力推动“法治贵州云”建设。加快贵州省司法行政职业学院建设。
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彻底肃清流毒影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政治轮训、岗位练兵。从严管党治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gggs/202203/t20220322_73082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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