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山东省积极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与应诉监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职能作用,多措并举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万余件、行政应诉案件2.4万余件,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优化行政复议工作体制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外,县级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政复议职责。建立提级管辖制度,对不符合法定办案人数、干预行政行为引发行政复议、干预行政复议办案等3大类情形开展行政复议提级管辖。建立省、市两级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目录,省、市两级目录列明的被申请人共2764个。在全国率先推行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委员会一体建设,制定各议事组织工作规则,明确各议事组织职能定位,进一步完善了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
完善案件审理制度机制
坚持依法受理,畅通申请渠道,实现应收尽收。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审慎处理重大疑难案件,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调查会、专家论证会等多种方式,加大公开审理力度。坚持调解和解,出台《山东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将调解和解贯穿行政复议办案全过程并优先适用,2021年全省以调解和解等方式终止的案件共有3454件。坚持防止干预办案,制定《山东省防止干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若干规定》,通过制度建设推进案件公正审理,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健全行政复议监督机制
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作用,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整改,强化行政复议决定执行力和权威性。2021年,全省行政复议纠错案件6072件,纠错率28%;省本级纠错案件254件,纠错率20%。深入开展清理排查,推动行政复议决定落地生效,将生效的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在司法行政机关网站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复议公信力。
深化行政应诉工作体制
制定《涉企业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规范涉企业行政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加大季度通报力度,全省涉企业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做法被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推广。印发《山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打造一条责任清、手续简、效率高的办案流程,实现流程优化再造,突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这一关键。2021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8.7%,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其作为加强政府建设的重要成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的通知》,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机制。2021年,全省共组织旁听庭审512场,参加人员2.7万余人,有效提升广大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205/81dffc98-1ffb-45d9-ba13-b008c5a0d0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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