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遵义云上签约“四个共享”仲裁合作协议
5月11日,遵义仲裁委员会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云上签订“四个共享”仲裁合作协议,推进穗遵两地仲裁法律服务互融互通,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广州仲裁委员会主任陈思民、秘书长李珊、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负责人王进、中山分会业务副总监王旭彬、黎小梅,遵义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许鹏、副主任刘凡璐、秘书长李银燕以及双方仲裁秘书云上出席签约仪式。
四个共享
“四个共享”合作机制包括标准共享、庭室共享、名册共享、服务窗口共享。标准共享是合作机构在互联网仲裁方面将参照广仲首创的《互联网仲裁推荐标准》(即“广州标准”)进行技术共享和互相提供技术协助。庭室共享指合作机构为彼此的当事人、仲裁员等工作人员提供仲裁庭室用于开庭、调解等。服务窗口共享则允许当事人通过合作机构的窗口向其他合作机构咨询、提交材料等,过程中还可得到合作机构的专业指导。名册共享是指合作机构互认彼此推荐的仲裁员并纳入自身的仲裁员名册,当事人往后可跨机构选择仲裁员,享有更专业、优质的仲裁服务。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贸易摩擦也日益增加,仲裁作为世界公认的纠纷解决方式,在促进公平解决贸易投资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世界各国经贸交流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和作用。广州仲裁委是中国最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之一,受案量居全国前列,一直致力于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陆续推出全球首个远程庭审、“广州标准”、ODR谈判平台等,在国际商事仲裁有着先进的经验和发展理念。遵义仲裁委成立16年来,一直致力于高效化解商事纠纷,机构自身取得了快速发展,社会公信力和影响力逐步提升。此次签约合作,是穗遵两地仲裁机构沿着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家法治建设重要指引方向奋力前行,进一步落实粤黔两省合作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
通过此次签约,双方将携手深化推广“四个共享”仲裁合作机制,共同推动我国仲裁事业协同发展,不断提升我国仲裁的国际话语权与影响力,提高仲裁服务国家全面开放和发展战略的能力。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205/t20220513_74050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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