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部署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工作
近日,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山东省司法厅印发《通知》,部署开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工作,努力保障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顺利实施。
《通知》指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制度,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顺利组织实施的重要保障。要充分认识推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采取扎实措施,加快推进落实,进一步提升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质量和水平。
《通知》强调,要找准结合点,立足自身立法项目、课题研究、教育培训、法律服务、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优势,与外部环境好、内部软硬件条件优的院校签订长期的全面战略合作协议。要坚持高标准建设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选择便于管理、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环境优良,以及考场的计算机、网络、电力、照明、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符合司法部规定的技术标准的考试场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尽快建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加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XX市考试基地”牌匾并报省司法厅备案。
《通知》要求,要严格规范管理使用,建立联系人制度,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基地院校加强联系,采取共建方式,完善优化考试设施设备。要结合工作实际详细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做好组织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建强监考员队伍,配置考务安全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防窥技术、屏蔽仪等防作弊设备,组织开展电路、网络排查检修,落实双电源供电和网络应急保障措施,保证考试用电用网安全稳定。要明确终止合作的情形,如设施陈旧老化不再符合考试要求的,发生重大考试责任事故等严重违纪问题的,应当终止合作,取消基地命名。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205/3ba1d05e-a09c-4db4-9795-ab2cb231ace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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