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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固本增效 切实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时间:2019-11-13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浏览量:

  ——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会召开

  

  5月23日,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调度会召开,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夯实基础,固本增效,切实做好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以实干实绩为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治元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全力聚焦基层治理五大行动,司法行政基层治理“五大行动”强力推进。

  全面启动乡镇(街道)赋权清单编制工作,探索制定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明确权限名称、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和监督追责方式,制作乡镇(街道)赋权清单模板10余份。

  出台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方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4000余场次,建成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9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125个。

  128家律所党组织与151个乡村党支部结对服务,开展公益法律咨询、专题讲座200余场,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2万人次。村(居)法律顾问平台覆盖10960个村(社区),注册用户35.9万人,提供咨询4.3万次。启动500个“社区法律之家”建设试点,推广“社区公证员”新服务。

  一季度全市司法所指导调解矛盾纠纷8.05万件,直接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4800余件,防止“民转刑”“民转群”“民转极”等案(事)件5400余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管理服务,有力维护社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将司法行政职能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有力有效地面向社会公众讲好了司法行政好故事。

  会议强调,要聚焦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强“五大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

  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

  要全面彻底清查司法所业务用房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对被挤占、挪用的司法所业务用房,要及时清理归还到位,确保司法所业务用房达到基本要求。要认真贯彻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乡镇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全面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明确司法所是区县司法局的派驻机构,实行区县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司法所人员、经费及事权以区县司法局管理为主,党的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干部任免、工作考核等须征求乡镇(街道)党(工)委意见。

  进一步加强力量建设

  要根据所在辖区面积、人口规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实际需要,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管好用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公益岗位、选聘专职调解员等方式配备司法所辅助人员,确保司法所工作人员达到4名以上基本要求。对因退休、辞职导致人员缺额的,要及时通过公开招录、聘用等方式补齐补足。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司法所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形成“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生动局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捍卫者,夯实政治忠诚的思想根基。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积极推动落实相关政策待遇。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基层干部发掘出来,畅通基层工作人员职务职级晋升途径。

  进一步加强示范建设

  要对照创建标准,突出党建引领,聚焦“四大平台”建设主题,打造“工作成效一流、工作保障一流、群众口碑一流”的品牌司法所,让“枫桥式”司法所成为全市“示范所”“样板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进一步加强职能建设

  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加强对镇街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建好用好镇街行政执法“一支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加大推动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办理等向乡镇(街道)延伸、向村(社区)下沉,深入推进律师党支部“双百”结对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有效开展“联调联解促安全”专项行动和调解攻坚行动,进一步完善“三调对接”、“一庭两所”联调机制,防止“三转”案(事)件发生。提高村居法律顾问线上平台覆盖面、咨询解答精准度,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美誉度。贯彻落实重点人员管理“1+4”文件,落实风险研判制度、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及危机干预机制,坚决防止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市司法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区县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促进法治科及司法所负责同志,共计1200余人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shdw/202205/t20220525_10750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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