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司法厅出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日前,山东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开新局”,制定印发《山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部署进一步提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中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服务和保障。
《方案》提出,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司法所政治、业务、组织队伍、保障能力等建设再上新水平,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2022年为“整体推进年”,主要任务是梳理、补齐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力量、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的短板;2023年为“提质增效年”,着力推动业务工作标准化、队伍素质专业化、为民服务精准化;2024年为“巩固深化年”,推出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形成司法所工作山东品牌。
《方案》明确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政治统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突出党建引领,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改进纪律作风,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二是加强业务建设。正确把握司法所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的功能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常态化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探索建立司法所代收行政复议申请等便民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促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动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完善司法所长列席党政工作会议制度,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建立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权责清单制度,协调推动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和责任,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以县(市、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优势,建立完善司法所工作人员职位岗位准入规定,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加大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和宣传力度,畅通司法所干部交流晋升渠道,引导司法所干警用心用情干事业。四是加强保障能力建设。通过新建、改建、置换、购买、租赁等方式,改善司法所业务用房。探索全省司法所大宗装备统一归集采购。建立健全司法所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搭建全省统一的基层工作管理信息平台,提升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将其作为当地法治建设基础工程,整合资源、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确保基础指标和主要任务全部如期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司法所建设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宣传司法所服务基层群众、服务中心大局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显著成效,树立新时代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良好形象。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206/8190bf9d-b479-45ed-a5b8-fe0c8318f3e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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