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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司法局丨切实履职尽责 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19-11-13 来源:陕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近年来,韩城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乡村振兴”战略,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找准契合点、把握发力点,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韩城市司法局通过在新兴产业基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窗口,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协调优质律师资源担任法律顾问,协助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组织律师对经济活动、合同文书等进行法律体检,及时发现问题,规避法律风险,为农村经济发展当好参谋;依托镇(办)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以“一村一法律顾问”为切入点,积极为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等提供服务。

  化解纠纷助力 “乡村振兴”

  

  韩城市司法局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着力构建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发现、有效化解农村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环境纠纷;加强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与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的有效衔接,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公证等手段化解农村矛盾,提高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的实效性;定期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和分析研判,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安排相关人员提前介入、主动化解协助辖区党委政府调解重大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

  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

  

  韩城市司法局以“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清单为抓手,明确涉农部门为“送法下乡”主体,与镇(办)、村(社区)开展法治结对共建活动,定期到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组建法律宣讲团,面对面向农民群众开展有关法律法规宣传、道德知识教育和村民自治知识讲座,不断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使农村干部群众养成崇德尚法的良好习惯;加强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德治、法治、自治、乡规民约、村民自治实践等内容融入法治宣传之中,使人们深切地受到道德和法律的熏陶。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jcdt/608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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