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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

时间:2019-11-13 来源:海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党政机关重大决策部署程序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重大决策咨询论证行为,充分发挥专家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中的作用,三亚市委依法治市委以“制度执行年”为契机,拟组建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为全市党政机关各项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性咨询建议,印发了《中共三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重大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21条,主要对专家库的建设管理、成员选聘、履职方式、咨询论证程序、纪律监管等方面进行规定。《办法》拟设立加强党建、从严治党、风险防控、营商环境、依法行政、社会治理、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重点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专家组别,全面覆盖三亚市党政机关各类重大决策。

      《办法》创设性地将依法治市理念贯穿于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之中,大力推动依法决策,将专家论证这一决策环节制度化,不仅要求决策的项目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更要求决策的程序方法也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将进一步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必要性、科学合理性。

      《办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举荐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的要求,将面向党政机关、教育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企业等不同领域招募专家,要求具有参与重大决策咨询论证需要的扎实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不设年龄限制、不设编制限制,不求全责备,不论资排辈。《办法》规定,专家聘任期为5年,任期内具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原文链接:http://justice.hainan.gov.cn/qmyfzs/gzdt/202207/t20220728_3238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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