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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馅饼”“律师捞人”……这些诈骗手法专坑老年人

时间:2019-11-13 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浏览量:

  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近日,南平法院集中宣判3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一起来看看这3起案件中,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希望广大老年朋友提高警惕!

  

  

  基本案情

  2013年至2016年期间,魏某协助林某注册成立延平区博翰堂日用品商行,并受聘为博翰堂延平门店店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016年4月起,林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魏某的协助下利用博翰堂延平门店,通过开办投资推介会、组织免费旅游等方式,公开宣传虚构的“佛商”“细胞食物”等高额回报投资项目,骗取公众钱款。

  至2018年9月,共有135人受骗,被骗资金高达1148.6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受害老年人120人,年龄最大的88周岁。期间,诈骗金额均由林某控制、支配,魏某领取工资并抽成7.5万元。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另查明,2020年12月9日,林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将乐县人民法院判处相应的刑期,并处罚金。

  裁判结果

  延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诈骗金额高达1148.6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魏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参与非法吸收资金共计941.8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终,延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林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与此前所犯的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8万元;被告人魏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相应的刑期,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28日,陈老太的儿子小军(化名)、小伟(化名)因盗窃案件被羁押。王某在了解案情后,为偿还自己的外债,便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不懂法律知识等弱点,通过购买假律师执业证、假公章骗取陈老太信任,并以尽力让其儿子判处缓刑、缴纳罚金等理由骗取陈老太等人共计9万元。

  在为小军兄弟二人缴纳罚金1.2万元后,王某将其余钱款占为己有。2022年5月,小军兄弟二人的案件开庭宣判后,陈老太等人得知罚金一共才1.2万元,意识到被骗,随即报警。案发后,王某被抓获归案,退出全部违法所得7.8万元并返还受害人。

  裁判结果

  浦城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王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其行为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最终,根据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浦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王某数罪并罚,判处相应的刑期,并处罚金。

  

  基本案情

  2017年6月,魏某使用张某的身份信息注册建瓯市神州福名品贸易商行,经营期间,指派张某负责财务工作,并雇佣员工。在未经国家银行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魏某、张某等人虚构投资项目,通过向集资参与人出具收款收据、领款单、会员证,及承诺高额返利的方式非法集资。非法吸收的资金并未用于实际生产经营活动,而是用于支付魏某此前承诺的高额返利,以维持整个集资平台的运转。

  经统计,非法集资受害者共有63人,其中49人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非法集资金额共计120余万元,其中通过返利方式已返还60余万元。建瓯市人民法院另查明,2020年12月2日,魏某因犯集资诈骗罪,被永安市人民法院判处相应的刑期,并处罚金。

  裁判结果

  建瓯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项目,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120余万元,造成损失60余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张某伙同他人扰乱金融管理秩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120余万元,造成损失6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终,建瓯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魏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相应的刑期,并处罚金,与此前所犯的集资诈骗罪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被告人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相应刑期,并处罚金。

  近年来

  不法分子的骗术不断翻新

  老年人因辨识能力较弱

  极易被诱导踏入陷阱中

  如何向养老诈骗说不

  法官提醒

  1、警惕所谓的免费活动,多和子女进行沟通交流;作为子女,应该多关心老人,当发现老人被骗时,要耐心开导,并立即报警,及时止损。

  2、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理财需谨慎,不轻信所谓“真保本、高回报”的虚假承诺,风险为零实则骗人。

  3、妥善保护个人信息,不点击各类陌生链接,对陌生来电保持警惕,不随便透漏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

  4、活到老、学到老。老年人应多关注与自身相关的政策、新闻报道及反诈骗宣传,了解当前多发的诈骗手法,提高对诈骗伎俩的识别能力。

  5、提高反诈骗意识,及时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如果受骗,请注意留存转账证据,敢于报警,积极维权。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3241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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