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出台考核评估指标体系 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9-11-13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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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完成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任务,提高乡镇管理服务水平,近日,漯河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文件中制定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全市46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评估考核。
考核评估工作由该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市县机构编制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工作,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乡镇申请、县区考核、市级复核的程序实施,采取审阅材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检查评估,考核90分以上的为合格。
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分为硬件配置、队伍管理、执法规范、制度建设、执法监督等五大考核指标、25项具体指标,每项指标都设置了评估标准,便于操作。根据我省《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经考核合格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可定为副科级规格。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8-03/2554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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